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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遗嘱律师:独生子女未必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

时间:2022-04-25 18:46:31

  “独生子女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”是不少人存在的误区,如果父母没有立下有效遗嘱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进行法定继承。按照法定继承,与独生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还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,他们均有同等顺位的继承权。

  本期为大家讲解,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,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??

  01

  什么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?

  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列情形:

  1

 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对其财产作出全部处理;被继承人已订立遗嘱,但遗嘱只对其部分财产作了处理,其未处理的部分财产应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2

 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,由于违反了国家的法律、法规等,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无效的,应适用法定继承。如果遗嘱部分无效,则遗嘱无效部分应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3

  被继承人生前未同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,或已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失去法律效力的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4

 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遗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,但被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拒绝接受遗赠的,其放弃继承或放弃受遗赠的那一部分遗产,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5

 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,其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遗产,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6

 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,该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,其遗产适用法定继承。

  02

  哪些人可以适用法定继承?

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,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,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,是在法定继承中有权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法定继承人。民法典规定,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:

  1

 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

  1、配偶(离异或同居男女不视为配偶,无继承权)

  2、子女(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)

  3、 父母(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)

  2

 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

  1、兄弟姐妹(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)

  2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

 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,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 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,没有先后顺序之分,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。同时,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:“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”

  03

  案例解读分析

  张三为独生子,其父张二逝世,张二名下有套房产,该笔房产继承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张二的父母、子女、配偶,也就是张三的爷爷、奶奶、母亲、张三本人对于张二的份额均有第一顺位继承权。

  张二逝世后张二的父亲张一去世,此时就张一的份额发生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:张一的父母子女配偶,假设张二只有一个妹妹,张二爷爷奶奶早已去世的情况下,则继承人为张三的奶奶、姑姑、张三本人(代位继承)。奶奶去世亦同理。此时张三父亲张二房子中的份额,被其姑姑分走一部分。

  张三的母亲为李二,与其父张二去世几年后再婚,张三的继父带有一个未成年儿子,张三继父、张三母亲与继父的未成年儿子一起生活。几年之后,张三母亲过世。此时发生继承的第一顺位为:张三母亲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;也就是张三的姥姥、姥爷、继父、张三继父带来的未成年的弟弟。此时,房产会被其继父和继父所生的弟弟分走一部分份额。

  总结,张三在此案中什么都没做,最后父亲名下的房产被别人分走了几部分。因此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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